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3)》和《税则》08章的规定,榴莲规范申报要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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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或保存方法
按照榴莲实际的商品状态,填报不同税目下的制作或保存方法。
例如:税目08.10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鲜”,税目08.11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冷冻”,税目08.13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干”。
2. 等 级
不同国家、不同产区、不同品牌的榴莲等级分类方法不同,须根。
例如:A级、B级,或一级、二级等。
3. 种 类
榴莲商品在申报时,须具体填报商品具体品种,不允许填写无种类。
例如:金枕头、干尧等,或填写种类代号D24、D158等。
4. 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榴莲申报时须填写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
例如:“Diamonds/钻石牌”等。
5. 注册厂商
榴莲在申报时须写种植商或加工企业的名称。
例如:可填报“S. A. P. SIAM FOOD INTERNATIONAL CO. LTD.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