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化妆品产业实际,广东省
药监局许可处8月9日办公会议就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的专业知识条件达成一致 :
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
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意、强制性国家标准、技
术规范,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
质量安全负责人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1.大学学历专业为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医学、药学、食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
量安全相关专业的;
2.大学学历专业非化妆品相关专业的,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或指导的培训,掌握了培训相关知识的;
3.大学学历专业非化妆品相关专业的,具备相应技术职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