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修改内容、亮点、重点条款及追责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管理”等内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是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是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开设(初训复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建筑焊工,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车工,铣工,钳工,制冷工,汽车维修工,下水道养护工,油漆工,管道工,通风工,挖掘机,装载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