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22-08-12 17:41:51,加入时间:2019年10月10日(距今1870天)
  • 地址:中国»安徽»芜湖: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瀂港街道中央城学府壹号14#楼1
  • 公司:芜湖江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丁伟,手机:19942478626 微信:JFCS180306 QQ:2635499857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注意事项

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常见问题

一: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这里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具体有哪些专业?

注: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 编辑出版学、 传播学、 媒体创意等。

二:办理广播电视节目时,需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上有相关的范围吗?

注: 需要,需要办理广播电视时需要经营范围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业绩证明是什么?

注:是指人员在参加培训照片说明、或者是作品相关说明、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