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相关注意事项
1. 由于办理领事认证的时间相对较长,有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尽量提早前来办理,以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2.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使馆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尔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说明。
卡塔尔、科威特(同时认证白色产地证)、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伊朗、利比亚使馆要求产地证、发票必须一起认证。
秘鲁使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发票复印件作为参考。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伊朗、意大利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们索取)。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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