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代办系统集成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双软认定

  • 发布时间:2024-10-25 10:52:07,加入时间:2013年02月23日(距今4290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天河区五山路1-1号(珠创数字产业园)
  • 公司:广州巨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吴小海,手机:13054475008 微信:wx22093555 QQ:35280553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在我省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行业,须有省公安厅颁发的资质,即《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证》,但很多企业又不知如何申请、运作,或遇到困难迫切需要解决时,可以向广州巨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公司有精通业务的专业人员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你只需与我司签订代理合同并提供企业或产品的原始资料,大量的文件编制工作均由我司按照申报要求办理,专业人员全程跟踪申报进度,为客户省去了纷繁复杂的申报手续,避免客户因资料不合规或遗漏而延误申报,让客户能尽快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资质证〉〉,有利于客户及时享受该证书带来的便利及相关优惠政策。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工作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实行集中审理和评审会制度。2006年召开五次评审会,对当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进行评审,评审会时间为3月2日、5月10日、7月10日、9月1日和12月1日。申报资质认证的单位先到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认证申报材料由认证机构整理汇总后报评审会。省信息产业厅在评审会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审批结果报信息产业部。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的名称必须符合《北京软件产品名称规范》要求。

双软认定通过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江门市代办系统集成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双软认定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