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DOE)为了节省能耗,针对相关产品制定了能效标准要求,相关的联邦法规在10CRF的400到499章节。其中电子产品制造商最关心的应该是电子类消费产品,相关的法规在429和430章节。需要符合DOE能效标准的消费类产品中最受关注的是外置电源适配器和充电器。其中充电器的DOE要求从2018年6月13日开始执行,这里的“充电器”适用范围很广,凡是包含电池充电电路的产品都在范围内。
美国能源部(DOE)的电器和商用设备标准计划(Appliances and Commercial Equipment Standards Program)对民用电器和商用设备制定了测试规范和能效标准。产品在上市之前,制造商必须向能源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提交产品能源使用数据,证明产品满足规定要求。同时能源部对联邦机构采购的产品提出了联邦能源管理计划(FEMP)。该计划要求政府机构必须采购通过能源之星认证或者FEMP确认的产品。这些产品一般是同类产品中能效排名前25%的产品。FEMP还专门规定低待机能耗要求。在能源之星范围内的产品要想列入待机能耗数据中心,必须先通过能源之星认证。美国政府希望通过政府采购的能耗要求引导制造商降低产品能耗。
美国联邦法规(10 CFR 430)已明文规定,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都应达到最小能效等级,level IV且在產品上明确标示出。不仅如此,也强制要求製制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美国DOE认证。
第一是产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 Statement)
第二是产品的首次证书报告(First Certification 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递送至美国能源部(DOE, Department of Energy)。
文件准备需按照DOE公佈之格式填写,其中证书报告可委由第三方单位代表製造商/品牌商提交。文件上提报之资讯应涵盖每个单一型号的产品类别(product class)、制造商/品牌商名称、效能(%)、无载时功率消耗(W)及额定输出功率(W)。
美国DOE认证流程
能源部网站上已经建立了合规和认证管理系统(CCMS),制造商可以在线提交产品认证信息。通过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也会发布在能源部网站上。
FEMP不对产品进行能耗测试,而是依赖其他机构的测试数据,比如能源之星。产品要想列入待机能耗数据中心,必须先通过能源之星认证。
美国DOE认证范围的产品
电器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包括EPS、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布、家用取暖设备、微波炉、电池充电器、吊扇灯套件、荧光灯镇流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