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申请流程
申请人签订委托书—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本司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费用—本司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审查—登记机构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