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国外来华的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
目前,在深圳《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已经下放至各区文化管理部门审批。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深圳营业性演出许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经营范围里必须要有演出经纪
二)港澳台外资除外需另外添加条件
三)实体办公地址(不需要核查,不要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四)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