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能经营的内容范围:电视剧,广播剧,综艺节目,纪录片,网络剧,网络电影,短视频节目,专题片,电视节目,电视栏目,动画片,电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