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领事馆在职经历合法化

  • 发布时间:2019-07-29 18:42:09,加入时间:2018年03月15日(距今243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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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同口方、供货方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证、品质证、健康证、分析让等所涉及的产品应是非法检产品。同时提供L/C、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为申请认证依据。

*出口企业或货方出具的证明其产品到国内或国际标准的证明,药品或食口卫生证明,须提供专门机构出具的佐证后方可认证。非直接用于出口通关结汇的,应一律申请涉外经贸文件证明书。

越南领事馆合法化

认证所需提供资料:

A、产地证和出入境检验局出具的文件可以直接邮寄给我们,不需要提供其它资料

B、除产地证及商检局出具的文件外其它文件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年检的复印件(需盖年检章)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3、单位介绍信一份

4、证明书申请表一份

5、签章声明备案表一份

6、需要认证文件的原件一份

如果是商业Invioceioce做商事证明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报关单复印件(报关单上需盖验讫章)

2、如果不能提供报关单复印件,您需要提供出口合同的复印件

3、需提供保函,保函内容需保证CI上金额和合同上金额一致!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答: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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