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软”——软件产品,第二个“软”——软件企业,指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那么从双软认定取消之后现更改成了双软评估。
双软评估的条件是:只要公司(在厦门设立)拥有一个能正常运行的软件产品,就可以申请“双软评估”;
至少有一个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系统登记认证;
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大专学历或以上)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申请流程:软件著作权申请—软件检测----公司的企业数据符合---企业自我评估---整理申请资料---提交到部门---等待评估结果---结束。
很多企业在申请的时候并不是很专业,所以可以请专业的公司进行辅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