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认&证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领事认&证,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
领事认&证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 理。
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认&证?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 理领事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 理领事认&证,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 理。在办 理领事认&证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