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商铺厂房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1-16 14:15:26,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600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 公司:招志南【个体】,用户等级:铜牌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招志南律师,手机:15918794024 电话:020-81202248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房产律师团队,汇集了一批房地产法律领域的精英人才,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深厚理论基础。

合同违约纠纷法律知识:
一、违约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素:一是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二是有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害;三是违约与损害有必然直接因果联系;四是违约方签合同时应能预见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损失的赔偿范围不包括哪些
关于针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损失补偿范围,其普遍不包含在间接损失中的过远及难以预料到的那部分损失。举个例子来说,若因违约导致了与之并无直接联系的商业机遇损失,但若此类机遇损失难以被合理预知,那么在损失补偿的范畴内则有可能将其排除在外。此外,对于由违约方无力掌控的特定状况所引发的损失,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产生的额外损失等,一般并不纳入其中进行考虑。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有几种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对于合同违约责任方面,并未直接规定具体的违约金类型或标准。关于违约金的金额确定,通常是由各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自行商定并达成共识。
然而,如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过高或过低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依据相关当事人的申请,立足于实际损失的考量,兼顾合同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多重因素,对违约金进行适度的调整与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服务领域: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3.购房定金纠纷、中介佣金纠纷、合同解除纠纷、合同继续履行纠纷、违约赔偿纠纷;
4.商铺、写字楼、公寓、别墅买卖纠纷;
5.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
6.公房买卖纠纷;
7.房屋赠与合同纠纷;
8.房地产继承、分家析产纠纷;
9.婚前房产析产确权纠纷;
10.离婚房产分割等纠纷;
11.物业管理纠纷,相邻关系纠纷;
12.商铺、公寓、写字楼、房屋租赁纠纷;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佛山房产商铺厂房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