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婚姻财产子女抚养权离婚案件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1-13 10:53:20,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57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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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
2.婚姻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
3.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探视权纠纷;
4.婚前财产纠纷、同居财产纠纷;
5.遗产继承纠纷;
6.遗嘱继承纠纷;
7.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8.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
9.继承权确认纠纷;
10.共有财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12.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代笔;

离婚诉讼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和证据
若欲进行诉讼离婚流程,首先应当准备好相关的法律文件及证据资料,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在法院确认收到申请之后,将会通知被告方,并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则将正式启动审判程序,由法官对案件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同时,还需准备能够证实财产情况的相关证据,如房地产证书、机动车辆驾驶证、银行储蓄单据等;
此外,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也不能忽视,比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文件、个人抚养能力的证明等等。

二、如何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 ,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所在地,若被告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要求起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注意:法律对离婚诉讼有哪些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或者女方提出离婚的除外。 
2.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如果原告起诉后又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也不予受理。 

三、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不少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
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票据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
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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