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离婚夫妻财产婚姻房产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1-03 12:12:15,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569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 公司:招志南【个体】,用户等级:铜牌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招志南律师,手机:15918794024 电话:020-81202248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律师团队,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在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均取得良好效果,帮助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分割财产、争取抚养权、继承财产、遗嘱继承、遗赠纠纷等不计其数,精于谈判调解和诉讼代理,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律师团队,您身边的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专业律师

离婚诉讼法律知识:
离婚房产分割法院怎么判的
离婚过程中的房产分割事宜,法院的审判标准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所述内容执行。
首先,当事人应当积极尝试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妥善处理共同财产,其中当然包括房产这一重要标的物。若协商无果, 终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房产的具体状况做出公正裁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诸如房产的市场价值、取得途径、双方对于房产的投入程度以及是否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等复杂问题。具体而言,法院可能会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之一予以解决:
1.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公平分割房产,例如各得房产价值的50%;
2.根据双方在房产购置和维护中所作出的实际贡献程度,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3.若存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议,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子女权益,赋予抚养子女一方更大的份额;
4.在特定情形下,法院亦可能采纳折价补偿的方式,即由一方享有房产所有权,而另一方则获取相应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延伸:
夫妻产证据
(1)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比如存款、房产、股票和基金份额、其他有价证券、共同经营的公司等,应当列明财产性质和详细信息,提供相应的权利凭证,如银行存单或存折、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公司的应提供出资证明、股权证明等。如果财产已经转移,还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2)夫妻共同债务证据:应当列明债务形成过程、用途和金额,提供相应的借款合同或其他凭证。
(3)双方经济状况证据:主要关于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以印证共同财产、债务等相关情况的证据,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海珠区离婚夫妻财产婚姻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