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意义:
三同时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是职业卫生三同时的一部分,是通过安监三同时备案审批的必要环节;
源头控制职业病----通过*建议使项目建成后职业病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避免发生职业病。
法律法规要求:
1、《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51号令)
3、根据2015年10月11日**关于*批清理规范89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关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评估、评审。
编写时机: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之后,委托有关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应采取的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降噪、减振、防辐射等防护设施的设备选型、设置场所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内容进行设计;另外还包括与之相关的防控措施,如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卫生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的设计方案,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进行预算,较后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