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离婚诉讼婚姻财产子女抚养权专业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0-28 00:35:59,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56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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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具有多年婚姻继承家庭财产法律事务工作经验,处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诉讼及非诉业务,练就了娴熟的办案技巧,培养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自本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成立工作以来, 充分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际办案经验,极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方面擅长遗产继承、遗嘱继承、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继承权、离婚、婚姻财产、财产所有权确认、抚养权等婚姻家庭法律业务。

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解除婚姻关系,即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只有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对离婚事宜协商一致了才会协议离婚,不然都是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二、解决子女抚养、探望问题,即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探望权;
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需对子女抚养作出安排: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 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方主张子女应随其共同生活的,可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子女跟随其生活的意愿以及具有抚养能力(主要指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即根据婚姻期间积累的财产进行分割。
1、首先,必须清晰界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收益、房产、车辆等。而个人财产则可能包括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指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等。明确财产范围是公平分割的前提。
2、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不少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
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票据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
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建议有:
一、积极寻求律师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求婚姻律师的建议是非常有用的;
二、搜集过错及财产证据,对财产分割心里没底时,应在的指导下搜集对方过错及财产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起诉前可以尝试调解,即在起诉前再次尝试与对方进行调解,或许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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