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方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岸电系统船载装置
秦皇岛北方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丨提供山东地区船舶岸电改造服务丨
岸电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通知》
《关于编报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2021年船舶污染治理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方案》
定义和术语
交流岸电系统:在船舶靠港期间向船舶供电的设备,包括船载装置和岸基装置。
1.船载装置:安装在船舶上用于连接岸电的设备,一般包括插头/插座、岸电连接配电柜(板)、变压器、岸电接入控制屏、岸电电缆和电缆管理系统。
2.岸基装置:安装在码头或港口,用于向船舶提供岸电的设备,一般包括高压配电柜,变压器、变频器(适用时)和码头岸电插座箱。
交流岸电系统:交流低压岸电系统和交流高压岸电系统
交流低压岸电系统:港口向船舶配电系统供电的电源(即岸电)额定电压(相间电压)为1kV及以下的交流岸电系统。
交流高压岸电系统:港口向船舶配电系统供电的电源额定电压(相间电压)为1kV以上,15kV及以下的交流岸电系统。
注:内河船,海进江船和沿海散货船一般使用交流低压岸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