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负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
3、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佐证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资料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5、生产设备配置图
6、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设施)
7、生产环境条件和生产用水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
8、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目录
9、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10、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11、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12、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