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4-08-30 10:46:09,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50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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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争议法律知识:
一、员工主动离职
1、正常辞职
离职形式:员工提前一定时间(一般为 30 天,试用期内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无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
2、自动离职
离职形式:员工未履行辞职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经济补偿:无经济补偿,且可能因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离职形式:用人单位与员工经过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
离职形式: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无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
离职形式: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
离职形式: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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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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