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爬架+秋千CPC测试标准:CPSIA+ASTM F963
相对于ASTM F963-17,新版ASTM F963-23有以下主要更新及影响:
1、玩具基材重金属要求(条款4.3.5.2)
变化 - 对纸,纺织品等材料的豁免情形进行描述更新,以及对模型粘土要求叙述重新排版,使其更加清晰。
影响 – 只是文字排版方面的变化,对玩具产品的合格性评估没有影响。
2、制程水清洁度(条款4.3.6.1)
变化 – 除了USP 35 外, 也可以用新版本的USP<1231>作为测试评估标准。
影响 – 这一变化在不影响安全性的情况下提供了额外的测试灵活性。
3、邻苯(条款4.3.8)
变化 – 由原来只对安抚奶嘴,摇铃和磨牙玩具小于3%单一邻苯DEHP的要求,改为对所有12岁以下的儿童玩具,包括安抚奶嘴,摇铃和磨牙玩具,都需要满足16 CFR 1307管制邻苯(已包含DEHP)小于0.1%的要求。
影响 – 实际上几年来16 CFR 1307邻苯管制要求已经用于测试评估玩具的合规性,所以这一变化对玩具的生产和销售,包括安抚奶嘴,摇铃和磨牙玩具,不会有影响。
4、玩具噪音(条款4.5及8.20)
变化 – 八岁以上的玩具也需要做滥用前和滥用后的声级测试;推拉玩具上由使用者推动/拉动而产生的声级(LAFMAX)由原来的85dB改为94dB.
影响 – 八岁以上的玩具仍然需要做滥用测试再测量声级,由使用者推拉而产生的声级要求放松了9dB(推拉玩具)。
5、电池驱动玩具(条款4.25及6.9)
变化 – 明确八岁以上的玩具仍需要做滥用测试,其测试条件使用3至8岁的;如果使用紧固件(如螺丝)固定电池门,紧固件在正常使用及滥用前后都需要保持在电池门上。
影响 – 玩具电池门紧固件如果不能保持在电池门上会导致测试不合格,这类玩具的生产需要改设计。如果玩具提供专用工具打开电池门,说明书需要告诉监护人保管好此工具,此工具不是玩具,不能被儿童拿到。
6、膨胀材料(条款4.40)
变化 – 修订了产品适用范围,使其更明确,并明确增了以下两种适用情况:
1. 玩具的膨胀材料小部件,被包裹在一个不是小部件的外壳中,但外壳会被儿童溶解在液体中,打开或打破以露出内部膨胀材料的部件。
2. 消费者收到的处于已膨胀的部件不是小部件,但有可能在尺寸上收缩(如在存储期间)形成小部件并可以重新扩展。
影响 – 上面两种玩具需要改设计,以防不符合新标准要求。
7、Tracking Label(条款5.1.2)
变化 – 增加了CPSIA tracking label。
影响 – 因为这个要求多年来一直用于12岁以下儿童产品,包括玩具,所以对玩具生产商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