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膳食纤维、微量营养素、氨基酸等,是一种营养价值非常高的水果,有“水果之王”的称号,根据我国的榴莲进口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农业部有关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
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菲律宾鲜食榴莲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农业部关于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榴莲(以下简称“榴莲”),学名Durio zibethinus Murr.,英文名Durian。
三、允许的产地
菲律宾榴莲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果园、包装厂须经菲律宾农业部(以下称“菲方”)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和菲方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在贸易开始前,菲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公布,并定期更新。
菲律宾榴莲进口流程:
1、外贸合同
2、报关资料(产地证、植检证、环境卫生证等)
3、付外汇,审核标签资料
4、到港取货,报关报检,交纳税金,海关放行
5、开展法检,标识审批,送样或品质检验
6、出检验检疫许可证
榴莲水果报关资料:
1、产地证书;
2、植检证;
3、采摘日期证明;
4、装箱单;
5、发票;
6、提单;
7、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我公司办理,20个工作日左右)。水果的一般税率是10%左右。水果增值税都是13%,东盟国家持原产地证,植检证能享受0关税的优惠政策。对清关时间当天早上到货,当天商检出来当天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