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擅长合同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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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要约得以成立的必不可少条件主要包括五点,如下所述:
首先,提议订立合同的要约人和接受合同要约的受要约人均需具有符合合同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其次,要约中的各项条款必须明确而具体,不得含糊不清。
再者,该项要约须以达成并缔结有效合同为其 终目的和宗旨。
此外,要约的发送对象必须是特定且明确的受要约人,而非泛指或不确定的人群。
后,要约必须被准确无误地送达到受要约人手中,以便对方能够及时了解并考虑是否愿意接受该项要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在实际的交易中,有些合同的订立只要一方发出的要约经对方承诺即可完成,但更多的情况是要经过一方要约,另一方再要约的多次反复的过程, 终使要约得到承诺,合同才能成立。
承诺的构成要件为:
1、内容具体确定,并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承诺是由受要约人想要约人发出的;
3、一般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送达。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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