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氧离子除臭系统
1.活性氧离子除臭工艺
系统要求采用活性氧离子除臭工艺设备,工艺流程如下:
1)、活性氧离子除臭工艺是一种安全可靠的处理方法,其原理为离子氧化臭气分子发生分解的直接反应与活化其它气体分子再分解臭气分子的间接反应相结合的一种高级氧化技术,综合利用了离子对恶臭物质的破坏作用和氧对恶臭物质的氧化去除作用来去除恶臭气体中的硫化氢、氨、甲硫醇等VOC(挥发性有机物),因在干燥条件下氧化效果有限,同时因臭气中含有大量灰分与杂质,通过可去清洗去除污渍以保证设备内部清洁。
2)、所产生的臭气经臭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集中送至活性氧离子除臭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离心风机内置除臭装置内,并位于同一个土建基础上。
3)、提供的活性氧离子除臭设备为成套装置,必须是引用世界领先的除臭技术产品
活性氧离子除臭设备需具有以下特点:
l 除臭系统设备性能先进,质量可靠。
l 离子发生装置设计科学,风阻小,能耗低;
l 系统具有结构设计合理简洁、占地面积小、运行成本低等显著特点;
l 系统运行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并可在确保排放达标的前提下采用经济运行模式,以降低运行成本;
l 系统运行方式可根据工况采用连续运行或间断运行模式;
l 对环境无任何形式的二次污染;
l 系统主体设备使用寿命10年,离子发生管使用寿命大于20000小时;
l 系统采用自动化控制,无需专人值守,使用操作维护简便。
满足两种运行模式
l 除臭装置应能采用两种运行模式:
l 1)24小时连续运行模式;
l 2)间歇运行模式:按照人工设定的间隔时间实现系统的自动开机与停机;或在操作工人需要时实现简单的开机与停机。在停机时间长达一周后再次开机时,确保除臭装置能在1小时内达到正常的除臭效率。
活性氧离子除臭设备要求
除臭设备
l 臭气经活性氧离子除臭设备的平均流速不大于2m/s。
l 活性氧离子除臭设备的离子氧和臭气的接触时间≥2s。
l 气体通过设备的压力损失应≤300 Pa。
l 主体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
除臭装置壳体
箱体采用SS304制造,采用框架结构且保证箱体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设备可室外安装。
离子发生器
离子发生器结构采用1个基座6根离子管,根据不同处理风量采用离子发生器的实际要求。采用先进的、优质的、耐用的、对人体及空气无影响的、具有良好调控性能的优质产品,为适应高浓度臭气的处理,发生管功率配备按需要配备。设备和材料均适应长期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和间歇运行模式。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必设专职人员。设备是低能耗产品,设备的安装、维护应简易、方便。
所有易损件或材料,在正常情况下其连续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20000小时,主体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0年。
离心式风机
离心式风机机完全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材质为玻璃钢,适应于腐蚀性空气条件下长期间断或连续运行。采用离心式低噪声风机,装有隔振垫的基础框架。离心风机为离心式结构,电机电源380V/3Ph/50HZ,防护等级IP55。从而调节抽风量,在保证满足生产状况的前提下,限度节约电能。离心风机允许温度为55℃,离心风机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风机带有隔音装置,保证噪音(包括电动机在内)应低于70dB(A)。
l 额定风量以20℃、相对湿度为70%-95%为准。
l 风压在抽气量的条件下,应具有高于系统压力损失10%的余量。
l 噪音(包括电动机在内)在电机转速时应低于70dB(A),叶轮的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2.5级,且满足24小时连续运转。
l 必须设置防振垫,防隔振效率应≥80%。
电控及自动控制系统
控制柜采用标准控制柜,材质:SS304。
设备间的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由除臭设备成套提供,外部供电由业主负责提供。
控制要求如下:
(1)自动控制系统采用时控开关完成对各系统设备,实现对风机、离子发生器等设备的运行控制;具有设备保护、手动/自动转换等功能;具有不同运行模式工作的功能。
(2)控制选用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控制程序模块化。
(3)除臭装置应具有手动、自控两种控制方式;手动控制高于自动控制。
(4)控制柜接受电源侧应设总空气开关,总空气开关应有短路及过载保护. 对各机械设备配电用的空气开关应有短路及过载保护.并设热保护组件用于电机的过载保护。
(5)控制箱箱面应设开-停按钮,自动-手动。单项设备的开-停-故障指示灯,所有控制及保护回路分开,按钮及指示灯必须匹配。
(6)系统的供电制式为TT方式,三相四线制,两级控制、有可靠的安全保护元件和系统接地。
排气系统
处理后的气体排气筒高度满足15米,材质采用F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