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辅料三氯叔丁醇6001-64-5药典标准500克备案A
[6001-64-5] 本品为2-甲基-1,1,1-三氯-2-丙醇半水合物。按无水物计,含C4H7Cl3O不得少于98.0%。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有微似樟脑的特臭。 本品在乙醇、三氯甲烷或挥发油中易溶,在水中微溶。 熔点 取本品,不经干燥,依法测定(通则0612),熔点不低于77℃。 鉴别 (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通则0402)。 检查 酸度 取本品5.0g,加乙醇10ml,振摇使溶解;取4ml,加乙醇15ml与溴麝香草酚蓝指示剂0.1ml,摇匀,其颜色与对照液(取0.01mol/L氢氧化钠溶液1.0ml,加乙醇18ml与溴麝香草酚蓝指示剂0.1ml,摇匀)所显的蓝色比较,不得更深。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0g,加乙醇10ml使溶解,依法检查,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2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比较,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氯化物 取本品0.50g,加稀乙醇25ml,振摇溶解后,加硝酸1.0ml与稀乙醇适量使成50ml,再加硝酸银试液1.0ml,摇匀,在暗处放置5分钟,与对照液(取标准氯化钠溶液5.0ml加硝酸1.0ml与稀乙醇适量使成50ml,再加硝酸银试液1.0ml制成)比较,不得更浓(0.01%)。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测定,含水分应为4.5%~5.5%。 炽灼残渣 不得过0.1%(通则0841)。 含量测定 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聚乙二醇(PEG-20M)(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起始温度为35℃,维持5分钟,以每分钟20℃的速率升温至135℃,维持10分钟;进样口温度为260℃;检测器温度为280℃;分流比为10∶1。三氯叔丁醇峰与内标物质峰的分离度应大于5。 内标溶液的制备 取2,2,2-三氯乙醇适量,加正己烷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5mg的溶液,即得。 测定法 取本品约100m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用内标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取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三氯叔丁醇对照品约100mg,精密称定,用内标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同法测定,按内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类别药用辅料,抑菌剂和增塑剂等。 贮藏密封保存。 注:本品易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