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油状液体;无臭,无味;在日光下不显荧光。 本品可与SLJW或YM乙醚任意混溶,除蓖麻油外,与多数脂肪油均能任意混合,在乙醇中微溶,在水中不溶。 相对密度 本品的相对密度(通则0601)为0.830~0.860。 黏度 本品的运动黏度(通则0633法),在40℃时(毛细管内径为1.0mm±0.05mm)不得小于12mm2/s。 鉴别 (1)取本品5ml,置坩埚中,加热并点燃,燃烧时产生光亮的火焰,并伴有石蜡的气味。 (2)取本品0.5g,置干燥试管中,加等量的硫,振摇,加热,即产生硫化氢的臭气。 检查 酸碱度 取本品10ml,加沸水10ml与酚酞指示液1滴,强力振摇,溶液应无色;用NAOH滴定液(0.02mol/L)滴定至溶液显粉红色时,消耗NAOH滴定液(0.02mol/L)不得过0.20ml。 硫化物 取本品4.0ml,加饱和氧化Q的NAOH溶液(1→5)2滴,加乙醇2ml,摇匀,在70℃水浴中加热10分钟,同时振摇,放冷后,不得显棕黑色。 固形石蜡 取本品适量,在105℃干燥2小时,置LS干燥器中放冷后,置50ml纳式比色管中至50ml,密塞,置0℃冷却4小时,如产生浑浊,与对照液(取0.01mol/L HCL 溶液0.15ml,加稀XS6ml与硝酸银试液1.0ml,加水稀释至50ml,在暗处放置5分钟)比较,不得更浓。 重金属 取本品1.0g,置坩埚中,缓缓炽灼至炭化,在450~55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HCL2ml,置水浴上蒸干后,依法检查(通则0821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1.0g,置坩埚中,加2% XS镁的乙醇溶液10ml,炽灼至灰化(如有未炭化的物质,加XS少许,再次灼烧至灰化),放冷,加HCL5ml,置水浴上加热溶解,加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法),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 药用辅料,润滑剂和软膏基质等。 贮藏 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