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
1、有确定的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注册资本要100万元;(内资企业不得含有任何外资成分)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的章程或机读档案;
4、 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5、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6、 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
7、 控股企业的相关资料(股东若均为自然人,则无需提供);
8、 审批条件内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