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PBB和PBDE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类有害物质
1. 铅(Pb)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2. 汞(Hg)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3. 镉(Cd)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4. 六价铬(Cr 6+ )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 5. 溴联苯(PBBs)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 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 多溴联苯醚(PBDEs)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欧盟RoHS2.0更新终于尘埃落定,由原来的六项管控物质: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 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变为十项管控物质,新增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简称邻苯4P),此前曾在ROHS2.0中被优先列为评估物质的六溴环十二烷(HBCCD)未被正式列入限制物质清单。该十项管控物质管控的限量均为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也就是说,企业还有四年的时间来应对此次ROHS的改变;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