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办公场地证明;
5、其他所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