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离子除臭装置技术要求
(A)技术要求
(1)处理效率高,在任何季节、任何气候条件下都能满足除臭设备处理效果要求。
(2)除臭设备必须与除臭点位总体布局相适应,能保证日常的运行、检修空间,工艺运行应完全自动,无须人工操作。工人只需巡视是否有机器故障。
(3)运行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设备停止运行、检修或更换易损件及材料等,可在2小时内能够恢复并投入正常使用。
(4)禁止使用类似吸附材料、植物提取液等易造成或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材料或化学药剂,处理设备应无废水和其他任何二次污染。
(5)除臭设备的功率均应尽可能小,即每处理1000m3/h在1.0kW以下(包括风机),并在标书中应说明日常运行费用及年运行费。
(B)使用年限
设计的设备和材料均应有较长的使用期,并应适合长期的每天二十四小时的连续运转或间歇式运转,且只须进行 *少量的维护。日常的运行、维护应尽可能的简易方便。
所有易耗件或材料,在正常情况下其连续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不应小于100000小时,而且主体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0年。
(C)电控柜
电控柜需满足制造地所采用的标准及中国标准。电控柜柜体应可灵活安装,并应采用2mm厚度的不锈钢板制作。电控柜内的元器件应基本 ,应采用同一 制造商的产品。
(D)结构
离子活性氧(AOE)除臭设备应具有以下三个功能段:过滤段、发射段及风机段。
设备内过滤段的材料应采用国际 品牌的优质产品,应具有过滤效率高、压力损失低、外型尺寸小的特点。此过滤材料的压力损失应不大于5mmH2O,以减少整个系统的能耗及噪声。
离子活性氧(AOE)除臭发射段内设离子发射装置,包括采用高新技术材料制作的金属板状发射电极。
风机应安装于离子活性氧(AOE)除臭设备的后端,采用不锈钢双侧进风离心式风机,需适应于腐蚀性空气条件下的长期24小时连续运行。为了保证整套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使封闭空间保持负压状态,每套设备只需一台风机,为了降低噪音,风机应置于设备箱体内,封闭空间采用自然补充新风的方式,禁止采用风机进行机械补风或其他将新风注入封闭空间的机械补风方式。
(E)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应能够保证系统自动运行,在正常运行时无须人工操作。在供货的内容中应包括所有自动运行必须的部件。即使没有特别的说明,所有的电气设备也必须确保满足中国以及制造国所采用的相应标准。
控制系统内包括:控制器、除臭系统风机、离子发射装置的启停和各设备的运行显示和熔断保险。
除臭设备采用就地和远程两种运行模式,就地控制模式下,通过人工手动控制设备的启停,在远程控制模式下,可在上位机对设备进行启停控制,同时,设备运行状态应可在上位机进行显示。
提供与控制室相适应的接口,能实现就地与远程控制,并能输送状态和报警信号。
(F)噪声控制
供货商应注意保证所安装的设备的所有项目在运转时是无异常噪声。如果需要的话应安装消声器以使设备在操作时不至于在离其一米的半径范围内产生超过60分贝的噪声。
(G)主要零部件
设备箱体 不锈钢304
发射电极 金属板状发射电极
过滤器 品牌
风机 不锈钢 304双侧进风离心风机
电控柜外壳 不锈钢 304
所有连接附件 不锈钢 304
(H)除臭要求
除臭效果的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的二级臭气排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