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工品进口报关、清关信息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时,申报项目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品编号(UN号)、联合国危险品包装标志(包装UN标志)(散装产品)等,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需要添加抑制剂、稳定剂的产品,应当提供实际添加的抑制剂、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信息;
(三)中文危险警示标签样本(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和中文安全说明书。
(4)基础单证:装箱单、FP、合同、提单、报关要素信息等。
二、危险化学品进口报关、清关流程
1、提前48小时海运申报——货物到达港口;
2、支付运费并与船代换单;
3、报检报关
4、海关审价并开具税单;
5、纳税;
6、海关查验;
7、放行货物;
8、提货;
9、送货至中国约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