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标志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多种产品。CQC标志认证重点关注安全、电磁兼容、性能、有害物质限量(RoHS)等直接反映产品质量和影响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指标,旨在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涵盖产品
电子产品及元器件、家用电器配件、电器附件、 照明电器附件、 电动工具及附件、中小型电机及配件、家用电器、商用机械、照明电器、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轮胎类、玻璃类、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水泵、电能表、低压成套设备及配件等
CQC产品认证流程
1.产品认证申请
2.产品型式试验
3.初始工厂检查(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4.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5.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6.获证后的监督(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不同认证规则/细则,可能略有不同
工厂检查问题
1、对初次申请认证的企业,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工厂检查通知
2、检查人员根据认证规则/细则的要求对申证企业进行工厂检查,并抽取一定的样品对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3、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CQC进行审核评定。
4、认证企业需扩展获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可向CQC申请认证证书的扩展,CQC将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并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上一次监督检查结果是否合格。确认合格后,根据认证委托人的要求单独出具认证证书或者重新出具认证证书。CQC可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针对差异性补充进行产品型式试验或者工厂检查。原则上,无差异情况下,相同产品类别不重复安排工厂检查。
CQC标志图使用说明
1、CQC标志矢量图适用于采用非购买标准标志(如:印刷、模压等制作形式)施加标志方式时使用。
2、申请企业参照所持有的CQC认证证书以及“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图例”等信息,选择与证书类别对应的标志使用。
3、申请企业不得对认证标志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必须与“标志图例”中一致,标志申请必须与所持认证证书类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