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子智能化资质办理
资质标准
要求分类 | 资质分项 | 要求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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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净资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 | 企业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
建造师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 | 一建2人,其中通信与广电工程1人,机电1人。二建2人,其中机电2人 |
职称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 | 5人,且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齐全 |
技术工人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 | 10人,中级工以上 |
技术人员及业绩要求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 | 8年以上,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通信一建 |
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资质办理材料
办理资质材料详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职称或技能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或职业技能复印件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