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环芳烃是指含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芳烃, 简称PAHs。它们主要有两种组合方式,一种是非稠环型,其中包括联苯及联多苯和多苯代脂肪烃;另一种是稠环型,即两个碳原子为两个苯环所共有。
多环芳烃的来源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自然源主要来自陆地、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的生物合成过程,另外森林、草原的天然火灾及火山的喷发物和从化石燃料、木质素和底泥中也存在多环芳烃;人为源主要是由各种矿物燃料(如煤、石油和天然气等)、木材、纸以及其他含碳氢化合物的不完全燃烧或在还原条件下热解形成的。
PAHs由于具有毒性、遗传毒性、突变性和致癌性,对人体可造成多种危害,如对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损伤,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被认定为影响人类健康的主要有机污染物。
一、适用范围
PVC及相关聚合物塑料,橡胶,泡沫橡胶或泡沫塑料,如聚亚安酯(PU);表面涂层、防滑涂层、抛光剂、彩釉和印刷图案;睡衣等服装上的弹性材料;黏合剂和密封剂;电气绝缘材料。
二、适用对象
生产商、品牌商、出口商。
三、测试要求
德国:多环芳烃PAHS新规范AfPS GS 2019:01 PAK由德国产品安全委员会(AfPS)在2019年5月份发布,并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多环芳烃检测中国标准:
GB∕T 36946-2018 皮革 化学试验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8189-2011 纺织品多环芳烃的测定
GB 5009.2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GB/T 29614-2013 硫化橡胶中多环芳烃含量的测定
欧洲:(EC) No 1907/2006(即 REACH 法规)条款50规定:
1、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或短期重复直接接触,且其含有列表的 PAHs 的量超过了 1 mg/kg(占该部件的质量百分比为 0.0001%),则物品不得投放市场供公众使用。
2、玩具,包括活动用玩具,以及儿童护理产品,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其橡胶或塑料部件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或短期重复直接接触,且其含有列表的 PAHs 的量超过了 0.5 mg/kg(占该部件的质量百分比为 0.00005%),则产品不得投放市场。
包含以下8种多环芳香烃:
(1)苯并(a)芘(BaP)
(2)苯并 I 芘(BeP)
(3)苯并(a)蒽(BaA)
(4)屈(CHR)
(5)苯并(b)荧蒽(BbFA)
(6)苯并(j)荧蒽(BjFA)
(7)苯并(k)荧蒽(BkFA)
(8)二 苯 并 (a ,h) 蒽(DBA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