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均关系到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正常发挥作用,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根据各个环节工作特点,组织实施维护管理。
(一)值班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在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合理安排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对消防设施实施值守、监控,负责消防设施操作控制,确保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操作技术规程,及时、准确地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时,要将消防设施操作内容纳人其中,并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处理。
(二)巡查
巡查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消防设施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施设置场所(防护区域)的环境状况,消防设施及其组件、材料等外观以及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水源状况及固定灭火设施灭火剂储存量等。
1.巡查要求
气体顶压装置是一种特殊的气压给水设备,能够代替高位水箱、普通气压罐,采用动力气源与储水罐分置的方式。适合低层建筑、轻体材料建筑、厂房、仓库和不便设置高位水箱的建筑。设备能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任何需要的楼层,消防局部或整体保护都适用,能满足10min消防初期用水量。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巡查:
(1)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查频次、内容和部位。
(2)巡查时,准确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3)巡查发现故障或者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故障处置,消除存在问题。
2.巡查频次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频次组织巡查: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h组织1次综合巡查。期间,将部分或者全部消防设施巡查纳入综合巡查内容,并保证每日至少对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
(3)其他社会单位每周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
(4).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根据活动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巡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