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施工注意事项:
3.1.施工前应进行成品保护,例如将窗框、墙面、管道等不需涂刷或易被污染的地方进行遮盖或包覆。
3.2.为了保证涂层整体性,底漆、真石漆和罩面漆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的产品。
3.3.避免在气温低于5℃、高于30℃、相对湿度高于85%的环境条件下施工。也不能在大风(≥4级)天气里施工,以免真石漆干燥过快而开裂。
3.4.由于真石漆涂层干燥时间较长,应注意天气预报,做好施工安排,避免在雨、雪来临前施工,施工后若涂层未干燥即遭遇雨雪天气,应做好措施,防止由于水分对墙体或者涂层的侵蚀导致真石漆涂层出现色差。
3.5.同一墙面同一颜色应用同批号的产品施工,当同一颜色批号不同时,应预先混匀,以保证同一墙面不产生色差。
3.6.喷/抹涂施工应由建筑物自上而下进行,施工分段应以墙面分格缝、阴阳角或落水管为分界线。
3.7.真石漆喷/抹涂时,不宜加水,产品出厂时已经调整到适合稠度,搅拌均匀即可直接使用;若稠度较稠,可少量对水,使用电搅拌器充分搅匀后方可施工。加水稀释量应≤2%,加水量过多会影响真石漆施工效果,出现流挂等问题,还可能出现色差。
3.8.施工完毕后立即清洗所有工具,并将涂料桶盖严,已稀释的产品不要同原漆混合贮存。
检测报告
《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
序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要求 (W型) |
检验结果 |
单项结论 |
1 |
容器中状态 |
搅拌后无结块呈均匀状态 |
搅拌后无结块呈均匀状态 |
符合 |
2 |
施工性 |
喷涂无困难 |
喷涂无困难 |
符合 |
3 |
涂料低温贮存稳定性 |
3次循环无结块、 凝聚及组成物变化 |
3次循环无结块、 凝聚及组成物变化 |
符合 |
4 |
涂料热贮存稳定性 |
1个月无结块、霉变、凝聚及组成物变化 |
1个月无结块、霉变、凝聚及组成物变化 |
符合 |
5 |
初期干燥裂性 |
无裂纹 |
无裂纹 |
符合 |
6 |
干燥时间(表干) |
≤4h |
1h20min |
符合 |
7 |
性(96h) |
无起鼓、开裂、剥落, 允许轻微变色 |
无起鼓、开裂、剥落 |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