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5-19 15:44:05,加入时间:2016年07月30日(距今30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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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注销清算的步骤一般是公司清算结束后,按照流程,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权力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下面是上海登尼特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上海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书是怎么样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上海登尼特。

上海公司注销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上海公司因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据此,拟解散企业应在股东作出书面解散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若企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依据规定清算组应由股东一人组成。若企业股东为法人股东,则清算组成员应为股东指派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人数不限,但应有股东书面指派证明。

3、清算组备案: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4、通知与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债权申报及债权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6、清理公司资产和处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开始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核对和登记,并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聘请评估公司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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