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果注意事项:
1、水果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6、办理输出国/地区方植物检疫证书。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
水果进口清关环节易出问题的地方提示:
1)国外卫生证书出错和证书未能即时到达收货人手中
2)海外检测产品成分,表述清楚与否
3)进口标签内容与实际产品是否绝对相符
4)进口水果查验环节较复杂,尤其品名多的水果进口
五,报关所需单证:
1、提货单正本,复印件,
2、提单
3、箱单
4、发票
5、合同
6、原产地证书
7、植物检疫证书
8、许可证
9、包装声明
10报检委托书
11、特殊检疫所需的文件(冷处理或热处理证书)
12、水果也有电子监管录入,待报检系统出现0144回执后,才可发送,接收回执,监管系统中有带T的回执,检疫局才能收到,方便日后统计,出入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