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软件企业双软认证办理
软件企业评估需准备文件:
(一)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
(三)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以及近三年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企业近三年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经协会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系统集成类企业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或软件产品购销合同等软件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评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以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包括社保网上申报系统截屏和支付社保中心的银行付款凭证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六)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评估上一年度(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期间对应材料)财务报表,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归集表;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及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说明。
(七)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等;
(八)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ISO9000系列证书、CMM/CMMI评估证书,或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和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过程文档记录;
(九)软件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表;
(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准备文件:
(一)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
(二)企业法人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
(四)企业拥有的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具有资质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软件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进口软件提供);
(七)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程序的材料(进口软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