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食品进口流程

  • 发布时间:2019-11-08 11:04:19,加入时间:2018年07月17日(距今23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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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宠物食品

宠物食品在商品归类上属于饲料,它跟我们人类食用的食品不是同一个范围。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饲料:指经种植、养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及其原料,包括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及咬胶、饲草类、青贮料、饲料粮谷类、糠麸饼粕渣类、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

宠物食品就是饲料的其中一类。

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6月1日实施的《宠物饲料管理办法》规定,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犬、猫食用的产品,也可称为宠物食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

二、宠物食品如何进口

1、查准入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总署按照饲料产品种类分别制定进口饲料的检验检疫要求。对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风险分析,对曾经或者正在向中国出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回顾性审查,重点审查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根据风险分析或者回顾性审查结果,制定调整并公布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和饲料产品种类。

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

根据上述规定,进口宠物食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要进口宠物食品,首先需要了解相关产品是否进入海关总署《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同时查询产品生产企业是否进入海关总署《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

具体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2、检疫审批

进口宠物食品前,进口商或其代理人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取得证书后,方可与外方签订贸易合同。其中宠物食品罐头(HS 编码为不需要办理检疫许可证;其他零售包装的狗食或猫食需要办理检疫许可证。

检疫审批具体办理程序可查看往期文章《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指南》。

3、申报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凭《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国外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境口岸海关申报。

4、口岸查检

货物进境后,海关人员实施现场查验、检验检疫,核查货证,进行标签检查、感官检查、必要时抽样实验室检测,严格查验、严格把关,经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准予通关放行。

三、其他要求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进口销售宠物配合饲料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需要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口登记证。否则没发在国内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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