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执行董事已发出正式的**确认文件,可以实施和执行此项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所有在PVOC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OC) 。
该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符合性证书(COC)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家、地区和国际标准。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
现在出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请COC, 货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达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清关的,否则有可能导致客户不能顺利清关。
申请坦桑尼亚COC/PVOC的流程:
一、客户提供的资料包括发票&装箱单、产品检测报告、PVOC申请表;
二、资料审核;
三、资料审核通过后,安排检验日期;
四、检验通过后,客户提供最终商业invoice、装箱单,安排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