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商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对一些刚刚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投资者来说,注册上海外商代表处是一个较佳的过渡桥梁。尤其是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得到很多外国投资者的青睐,所以很多企业在上海也纷纷注册上海代表处。以下是。
一、注册外商代表处的流程
1、如需先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预审通过后到工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作出决定前可以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登记证和代表证;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4、申请人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证、代表证。
二、上海注册外商代表处申请条件
必须是国外正式登记的公司,存续两年以上的外国(地区)企业。
三、上海设立外商代表处资料清单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有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
3、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4、由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5、外国(地区)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权书和该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驻在地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7、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