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套钢保温管道--DN300样品
本工程固定支架由施工单位制作,内环与工作管单面焊接(与石棉橡胶绝热层接触的一面不焊),其外缘与外壳套管内壁间隙为12mm,内、外环应整圆下制,如分段拼接无法保证表面平整度。根据使用情况固支工作管长度为1.7米~1.8米,外套管长度为1.4~1.5米。制作方法:先制作一个支架,依次套入内环、石棉垫、外环、另一侧石棉垫、另一侧内环,调整上述部件使其处于同心位置,用卡兰螺栓等卡具将上述构件压紧,点焊内环,焊接内环支筋处一段环缝,点焊支筋,焊接内环及其支筋,检查调整外环位置,套入外环两侧外套管,找好其与工作管的同心位置点焊,加临时支撑固定外套管,支筋处环缝焊接,加支筋焊接。工作管与外套管间两端加临时支撑,做好标记。交保温单位防腐。本次设计的小推力固支内环未设支筋,而内环与工作管是单面焊接,难以控制焊接变形,经与设计联系,增加了4块支筋(圆周均布)。另外要注意内、外支筋要径向处在一条线上,以便于排潮管及疏水管的设置;卡具要在焊缝冷却并敲击释放应力后再松开。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性能、保温设计、保温工程的施工与验收、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等的原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采暖、供热及一般用热部门。
具有下列工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必须保温:
a.外表面温度高于323 K(50℃)者;
b.工艺生产中需要减少介质的温度降或延迟介质凝结的部位;
c.工艺生产中不需保温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其外表面温度超过333 K(60℃)并需要经常操作维护,而又无法采用其他措施防止引起烫伤的部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不受本标准的约束;
a.工艺生产中不宜或不需保温的部位;
b.施工中的临时设施;
c.各种热工仪表系统。
钢套钢保温管道--DN300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