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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该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及组件的定义及分类、燃烧性能要求及标识等内容。公共场所是指提供公共服务或人员活动密集的设施和场所。该标准将产品分成六大类:阻燃建筑制品、阻燃织物、阻燃塑料/橡胶、阻燃泡沫塑料、阻燃家具及组件和阻燃电线电缆。
标准中要求氧指数按照GB/T5454进行试验;损毁长度、续燃时间、阴燃时间按照GB/T5455进行试验;烟密度等级按照GB/T8627进行试验;烟气毒性按照GB/T 20285进行试验。阻燃耐洗性试验的水洗程序按照GB/T 17596中规定的缓和程序进行,干燥宜用烘箱干燥法,洗涤次数不得少于12次。阻燃耐洗性的干洗程序按照GB/T中的正常材料的干洗程序执行,洗涤次数不得少于6次。z89g88l5ysqw
阻燃织物的使用及标签要求
标准中对公共场所制品的使用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座椅、沙发、床垫等家具及组件所使用的织物应满足表4-5的要求;窗帘、帷幕、床罩等需要经常洗涤的阻燃织物应采用耐洗阻燃织物。采用不耐洗的阻燃织物时,在每次洗涤后均应重新进行阻燃试验,其阻燃性能应符合表4-5的要求;采用耐洗阻燃织物,其洗涤次数超过标识中注明的洗涤次数时,需经重新检验合格方能继续使用。
标准中要求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标明阻燃性能等级。阻燃织物可标识为:"阻燃1级(织物 非耐洗)"、"阻燃2级(织物 耐水洗20次)"、"阻燃1级(织物 耐干洗6次)"。
该标准中规定公共场所使用的装饰墙布(毡)、窗帘、帷幕、装饰包布(毡)、床罩、家具包布等阻燃织物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4-5的规定。耐洗阻燃织物在进行燃烧性能试验前要按照标准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耐洗性试验,洗涤后的燃烧性能应该达到表4-5中的要求。
表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