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屋商品化的不断推进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物业管理越来越重要。为适应现代房地产开发商的发展需求,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2007]25文件的规定,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实行统考,考试合格后颁发建设厅《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证书每三年复检一次,逾期三个月未年检的证书自动失效。考试合格后颁发建设厅《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此证书作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审、评级、申级的重要条件。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部门经理: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大专以上文化或中级职称、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三年。
培训目标
通过岗位培训,让培训对象在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具备专业管理人员的条件,胜任本岗位工作。
培训颁证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建设厅的《部门经理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此证书是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年检、评级的重要条件。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彩色证件照1寸4张。
学费:培训费每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