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E10-M1BH-5L-QS-6费斯托
4.3.1.2 管子和管接头
1) 管子的钢号,通径,壁厚和接头的型号规格及加工质量都要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管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使用:
a. 内外壁面已腐蚀或显著变色;
b. 有伤口裂痕;
c. 表面凹入;
d. 表面有剥离层或结疤。
2) 所用接头(包括软管接头)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使用:
a. 螺纹和O型圈沟槽棱角有伤痕,毛刺或断丝扣等;
b. 接头体与螺母配合松动或卡涩。
4.3.2液压元件拆洗与测试
系统中安装的液压元件如在运输中或库存时不慎以致内部受污染,或库存时间过长密封件自然老化,势必将造成系统故障,因此,在元件安装前应根据情况进行拆洗。如有条件,应进行测试。
4.3.2.1 拆洗
液压元件拆洗时拆洗人员必须熟悉元件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具备维修元件的经验,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零件和密封件必须更换。
1) 分解液压件应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净化室中进行,一般不允许液压件的装配间和机械加工车间或钳工车间处于同一室内,若受条件限制应将液压件装配间隔离。
严禁在露天、棚子、杂物间和仓库中分解和装配液压件。维修人员应穿戴纤维不易脱落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准用棉纱等类松散纤维,以防纤维、灰尘、头发、皮屑等散落入液压系统,造成人为的污染。
严禁在火源附近拆装液压件,维修人员也不得在拆洗、安装工作点附近及维修间内吸烟。
2) 拆卸前必须知道拆卸顺序和方法,不许乱拆乱卸,严禁破坏性拆卸。拆卸时不得损坏零件,并记住每个零件的安装部位,有图纸的应参照图纸进行核对。
3) 允许用煤油、汽油以及和液压系统牌号相同的液压油清洗,但不得用和液压系统牌号不同的液压油清洗。
4) 清洗后的零件不准放在土地、水泥地、地板和钳工台上,也不得直接放在液压系统牌号不同的液压油中清洗。
5) 清洗后的零件必要时用清洁干燥的压缩空气吹干。
6) 已清洗过但暂时不装配的零件应放入防锈油中保存。
7) 装配时切勿把零件、密封件错装或漏装,盘状零件不要装反,上下不要颠倒。紧固螺钉力矩要均匀,并符合元件厂的规定。禁止用铁制榔头敲打零件的金属表面,必要时允许用木锤、铜锤、铜棒或橡皮锤敲打。
8) 已装配完的液压元件,暂不进行总装时,应将他们所有的进出油口都要用塑料塞子堵住,并用胶布或胶带封住,以防脏物侵入元件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