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公证沙特领事加签

  • 发布时间:2017-02-28 09:35:50,加入时间:2016年12月19日(距今2879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彩世界7H
  • 公司: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程丹,手机:15913941040 微信:Cdycdy0522 QQ:2623880699

办理不再跑断腿*办理热线: 程丹;7个工作日出签,所需材料简单,出签后付款!认证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使馆,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使馆不收认证: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认证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认证费,重认重交费。

(正规代理各国使馆领事认证)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民主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答: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联系人:程丹 QQ: TEL: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