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管理员考证培训专业:
一、培训对象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
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管
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根据《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以下规定配备安全
主任: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矿山、建筑施工安装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安全主任,其他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主任或者委托安全主任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 (含300人)
至500人以下的矿山、建筑施工安装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聘任不
少于二名专职安全主任,其他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安全主任;从业人员500
人至10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四的比例聘任不少于
二名专职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超过部分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
数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加聘安全主任。 对于不按规定聘任安全主任,又不积极参加培训的,
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参加安全主任培训报名条件
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初级安全主任资格培训:
(一)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
(二)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
一年。
三、培训课程:
1、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法规 2、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管理实务及伤亡事故管理;
3、电气安全技术、4、机械安全技术5、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8门课程。
报名要求:身份证复印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红底相片6张
收费标准:1080元。
证书颁发:考试通过,颁发《深圳市安全主任》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咨询: 徐老师
报名地址:龙华新区和平路与创业路交汇处汇海广场B座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