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环亚制冷设计建设的医药冷库、医疗冷库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高标准建造而成。国家对医药企业的管理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四十九条 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我公司另有医药认证冷库对外出租。